華僑大學創辦于1960年,是中央統戰部直屬高校,中央統戰部、教育部與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設的綜合性大學,中共中央確定的“國家重點扶植大學”,福建省“雙一流”建設A類高校。
華僑大學國家特色服務出口基地(語言服務)于2022年3月由商務部、中央宣傳部、教育部和國家外文局等4部委共同批準設立。該基地由中國(福建)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管理委員會、廈門市集美區人民政府和華僑大學三方攜手共建,致力于搭建中外語言文化交流公共服務平臺,創新“語言人才培養+產業服務”新模式,拓展“中文+”人才培養體系,培育“語言+職業+產業”創新項目,以更好地服務中外文化交流與國際經貿合作。
因工作需要,現擬公開招聘項目專員1名,具體事宜通告如下。
一、崗位職責
1.國家語言服務領域教育信息材料收集、整理和報送;
2.國家語言服務領域國際、國內市場調查研究;
3.國家語言服務領域項目開發、設計、組織實施及管理;
4.國家語言服務領域政產學研用政策、資源、項目的執行以及溝通協調、翻譯;
5.完成單位其他項目相關工作。
二、崗位要求
1.遵守憲法、法律及相關規章制度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。
2.年齡:30周歲以下。
3.學歷:碩士及以上。
4.專業:外國語言文學(學科代碼:0502);翻譯(學科代碼:0551)。
5.技能要求:英語專業八級TEM-8,普通話二級甲等以上。
6.工作地點:廈門
7.其他要求:具有中華才藝專長。
三、薪酬待遇
1.本次招聘人員按華僑大學委托型項目制管理,以勞務派遣方式簽訂合同,聘期3年。
2.薪資標準:7500元/月。
3.按規定繳納“五險一金”,個人部分從個人工資扣除,單位部分由基地支出,學校代繳。
四、招聘程序
1.個人申報
應聘者填寫《華僑大學招聘委托型項目制人員審批表》并附相關佐證材料,于2025年1月22日17點前發送至郵箱2423918029@qq.com。郵件標題請注明“姓名+崗位名稱”。
2.應聘考核
根據設定的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,并在學校人才招聘網站上公布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及考核方式、時間及地點等信息。
原則上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比例不低于3:1,方能組織考核。若比例未達3:1,確因崗位急需,經審批,方可組織考核。
經綜合考核、職業特質測評,確定擬聘人選報學校審批。
3.公示聘用
學校確定擬聘人選,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,接受監督和舉報。公示無異議,辦理有關聘用手續。如無合適人選,該招聘崗位暫時空缺。
五、有關問題說明
1.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。凡與華文學院、預科教育學院主要負責人有夫妻關系、直系血親關系、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,不得參加此次應聘。
2.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、準確。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虛作假的,一經查實,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,已簽的聘用協議無效。
3.入職前進行體檢,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。體檢參照《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》的要求執行。
4.招聘相關信息會在我校人才招聘網站及時公布,請密切關注。
六、聯系方式
聯系人:周老師
聯系電話:0592-6060551;15159523323
地點:廈門市集美區嘉庚路8號
附件:華僑大學招聘委托型項目制人員審批表 (1).docx (17.4 KB)
原始標題:【委托型】華僑大學特色服務出口基地(語言服務)招聘項目專員啟事
信息來源:https://jobs.hqu.edu.cn/info/1015/6085.htm